7月28日,《娄底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据悉,《娄底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娄底市第十部地方性法规,将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孝贵、娄底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谭任来发布相关情况,娄底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吴小阶主持发布会。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娄底市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但由于管理机制尚未健全完善,停车设施供给出现明显短缺, “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和难点。为此,娄底市制定出台《娄底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旨在用法治力量破解停车难题,全面提升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水平。
《条例》立足“小切口”,做足“小快灵”,针对娄底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堵点对症下药、精准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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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划定适用范围。《条例》在适用范围方面适度体现立法前瞻性,除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县城建成区的停车设施和停车行为的管理活动以外,还赋予县级人民政府一定自主权,将“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具备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件的其他区域”也纳入了适用范围。
有效理顺管理机制。《条例》针对全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完善,相关部门单位职能不清、权责不明等问题,明确城市管理部门综合协调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组织拟定机动车停车管理规范,依法对车行道以外的停车设施和停车行为进行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车行道的停车设施和停车行为进行管理。
切实增强供给保障。《条例》压实了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等工作中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形成供给合力,规定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当会同城市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依法编制机动车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监督实施。住建部门根据机动车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制定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城市管理部门在停车设施不足时,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适当区域合理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场。
强化停车设施监管。《条例》通过多个条款,分别对三类停车设施的监管做出了科学合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针对停车设施经营者不履行管理责任、擅自设置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擅自设置地桩地锁等行为设置法律责任。
加强停车行为规范。《条例》区分不同的停车场所,对机动车驾驶人的停车行为做出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行为规范,并设置法律责任。
严格停车收费管理。《条例》规定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市场调节价。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收费办法。收费办法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停车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维护机动车停放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条例》规定了五种免费停车情形,尤其是兼顾了民意和停车周转率,将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或者占主导地位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免费停车时长由30分钟延长至45分钟。
娄底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谭任来就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工作,介绍“十条举措”。具体如下:
一、构建立体宣传矩阵。娄底市将于8月1日举行《条例》启动仪式,将向市民发放《条例》单行本10000册、《条例》宣传本5000册,设置宣传牌1000余块;依托各类媒体平台和宣传载体等推介《条例》内容,以推送提示短信、出动宣传车、开展微信接龙等方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确定每年8月为娄底市《娄底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宣传月。
二、新建一批停车设施。按年规划编制娄底市公共停车场年度计划,至2025年,我市中心城区内将分区布置69处城市公共停车场,1.89万余个停车位,1.44万余个路内停车位。
三、开放首批共享车位。向社会免费开放一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停车泊位,市信访中心、市政务中心先行试点。错时开放一批居住小区院内的停车泊位,首批开放檀香山小区、五江碧桂园小区。今年年底,我市共享停车泊位将达1000个以上。
四、形成联动协作机制。出台贯彻实施方案,城管、交警、住建、自规等部门建立机动车停车管理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形成互补互助、齐抓共管的停车执法工作格局。
五、加强停车秩序治理。以市中医院、娄星区妇幼保健院、市三中、市四中、市政府环府路、万富东街等区域为重点,开展停车秩序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区域内乱停乱放、停车位内不按规定有序停放、僵尸车以及私设隔离墩、石球、私划车位和私装车位锁等各类停车障碍物及擅自损坏、拆移市政道路设施等违法行为,推动停车矛盾突出区域的综合治理,逐步实现全市静态停车和谐共治。
六、完善配套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违法停车摄像头和“物理隔离”的增设,计划至2025年,增设违停抓拍监控摄像头186处,设置(修补)人行道阻车设施206组。
七、规范停车收费体系。全面清理取缔违规收费现象,对中心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根据地理位置、车流量等因素划分一类、二类、三类收费区域,年内实现道路临时停车“分区、分类、分时”差别化收费管理。
八、推进停车“一网统管”。深入推进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的升级,逐步将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泊位与人行道含建筑退让红线区停车场数据接入平台中,2025年基本实现市区停车“一张网”管理。
九、支持停车场多元经营。年内完成《娄底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修订,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引导一批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停车场的投资建设。
十、强化督促检查问效。市人民政府将通过调研、约谈函询、组织检查等方式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及时督办、通报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并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
作者:曾玉玺
责编:王姚冰 莫扬(实习生)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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