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快消息!骂死大学生判赔19万 具体情况如何?

2023-05-10 21:20:39 来源:互联网

华商报记者4月21日从当事人处获悉,曾引发广泛关注的“湖南宁远9旬老太倒地亡 18岁大学生被控推人案”4月20日重审宣判:宁远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小华(化名)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免予刑事处罚;赔偿死者家属3万余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宣判当天,小华获释4月21日上午,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小华多次强调,案发时,他和死亡的老太太没有任何形式的接触,他将依法上诉,誓为自己讨回清白

2021年4月20日下午,小华办理获释手续

2021年4月20日下午,小华获释始料未及:邻里间因土地纠纷起争执,9旬老太倒地亡

2018年2月13日,接受警方调查后,小华与同学的微信聊天记录小华是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人,今年21岁,案发时是海南某大学大一学生4月21日上午,提起自己被控推倒邻居老太太中断学业、失去自由的遭遇,小华语气低沉,言语里满是无奈和委屈。

小华回忆,2018年2月13日正值寒假,当天上午,姨妈、姨夫和表弟到他家作客“午饭后,高中同学陈某超带着其堂哥陈某星到我家玩之后,我带他们到几百米外的地里挖荸荠”由于天气太冷,还没挖多少荸荠,小华和同学就决定回家,下次再挖。

就在这时,小华听到邻居胡某家人和父母争吵的声音,随即往回赶“那几天,因为门前一片土地问题,胡家和我们家一直有争执”小华说,案发当天中午,村干部曾到他家,让晚上到其家解决与胡家的矛盾,他家人表示同意没想到村干部刚走,矛盾又起。

小华说,他从荸荠地赶到自家房子后面时,看见父亲站在那里,胡某的母亲王老太太倒在他家房子前面的空坪上,胡某的家人正在旁边扶老人“他们边扶还在那里骂我家人,之后就把老人扶回家里去了这时我走到房子前面去看,我同学看到我家有事就先走了,胡某就冲过来用拳头打了我左脸一拳。

”小华称,之后,胡某还想打他,被旁边的人拦住,他就回家了王老太太被家人扶回家约半小时后,不幸离世鉴定结论为:王老太太因为非外伤性(自发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而死亡,纠纷事件中突然倒地为诱因一波三折:从行政拘留到刑事拘留,从不予起诉到提起公诉。

2020年10月27日上午,案件二审开庭案发后,胡家人报警称,案发时,王老太太骂了小华几句,小华忍受不了,冲到老太太跟前,推了老太太一把,导致老太太倒地小华和家人坚称:案发时,小华和王老太太相隔十多米,两人既无言语冲突,也无肢体接触,老太太是自己摔倒的。

2018年2月14日,宁远警方决定对小华行政拘留15天,罚款1000元小华和家人不服,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果期间,村镇干部曾出面调解:小华一家向胡某一家赔礼道歉,并作出适当赔偿,遭到小华家人拒绝小华父亲钟先生说,小华根本没有接触过老太太,叫他们怎么道歉?。

2018年3月1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小华被宁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5日被批捕2018年5月14日,宁远县公安局以小华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向宁远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于当年6月29日、8月24日两次退回补充侦查。

2018年8月23日,小华被取保候审2018年9月21日,宁远县公安局重新向宁远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宁远县检察院认为,小华的行为主观上属过失,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小华不予起诉2018年11月5日,宁远县检察院向小华下发了不起诉决定书。

小华说,被羁押期间,家人为他办理了休学手续取保候审不久,小华回到学校继续读书,没想到,不起诉一年多后,检察机关再次对他提起公诉2019年10月8日,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撤销宁远县检察院对小华的不起诉决定,同年12月11日,宁远县检察院决定对小华提起公诉。

宁远县检察院认为:小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疑窦丛生:有人作证小华推了老太太,也有人作证小华没推案件侦办期间,既有人作证小华推了王老太太,也有人作证小华没有推王老太太。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作证称小华推了老太太的,大多是胡家人;作证称小华没有推老太太的,大多是钟家人其中,小华同学陈某超和其堂哥陈某星的证言显得尤为重要陈某星接受警方调查时称:案发时,王老太太用左手指着小华骂难听的话,骂了一两分钟左右,小华听不下去了,就快步走向老人,用手推了一下老人。

其称,当时他面对老人,小华背对着他,他被小华的身体挡住视线,所以小华具体推了老人什么部位,他没有看清小华走后,老人就向后倒了陈某超接受警方调查时则称:从地里挖荸荠回来后,小华站在房子后面和他父亲在一起......我和堂哥骑摩托车从小华家大门外离开时,看到前面空坪上的老人向前倒在地上,老人旁边的几个年轻人把老人扶起来……我没看到其他人与老人有接触,当时小华与老人有10米左右的距离,我没有看到小华推那个老人家......

真假供述:当事人最初称未推老人,其后又供述推了老人华商报记者注意到,案件侦办期间,小华曾作过多次供述,未推老太太的占多数,有两次供述推了老太太2018年2月13日案发当天下午,接受警方调查时,小华坚称其未与老太太有接触,老太太是自己摔倒的。

第二天,小华两次供述,他从地里回来后,王老太太拿着拐棍指着他骂难听的话,开始他是忍着的,但王老太太骂了大概有两分钟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他实在听不下去了,就用右手推了老太太的左边肩膀,让老太太不要骂了......

此后的供述,小华一直坚持,他没有推老太太,是老太太自己摔倒的4月21日,提起两次推人供述,小华说,两次推人供述不是他的真实意思,是按着办案人员的意思说的,“他们说只要按着他们的意思说,我就可以早点回家,家人也不会有事。

”小华一再强调,整个事件中,他和邻居老太太相隔10多米,没有任何言语争执,更没有肢体接触喜忧参半:一审判处一年六个月,重审免予刑事处罚2020年1月3日,宁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小华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向宁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诉讼过程中,王老太的子女提出了56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2020年4月10日,该案在宁远县人民法院开庭法庭上,小华辩称:其当时没有靠近被害人王某某,不可能推倒她,被害人的死亡不是她造成的,不构成犯罪。

小华的辩护律师称:小华没有实施公诉人指控的犯罪行为;公诉人指控小华涉嫌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案缺少客观证据论证小华是否推人......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由被害人王某某骂人引起,王某某存在起因过错法院判定附带民事赔偿总额为41650元,小华承担90%的责任。

2020年6月19日,宁远县法院一审判决:小华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赔偿王某某家属各项经济损失37485元一审宣判后,小华上诉2020年10月27日上午,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进行了网上直播。

法庭上,辩护人继续为小华作了无罪辩护,并要求关键证人陈某星、陈某超出庭作证出庭检察员称,案发后,相关人员多次联系陈某星、陈某超,前者一直联系不上,后者虽反复做工作,但一直拒绝出庭作证小华多次在法庭上哭诉:他没有做(推人)这件事,侦查期间的推人供述是诱供、逼供所致,希望二审法院公正审理,还他清白。

2020年12月27日,永州市中院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宁远县法院一审判决,发回宁远县法院重审2021年3月9日,该案在宁远县法院重新审理宁远县法院审理认为,小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本案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是被害人身体特殊体质,被告人的行为只是一个诱因,被告人的行为是因为相邻纠纷引发的,属于情激原因造成,而且事出有因,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加上被告人属于在校大学生,从有利于被告人成长的角度考虑,对被告人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2021年4月20日下午,仍在看守所羁押的小华收到了宁远县法院的一审判决书:被告人小华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免予刑事处罚;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安葬费等各项损失3万余元;驳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其他诉讼请求。

态度坚决:将依法上诉,誓为自己讨回清白

2021年4月20日,小华收到重审判决书,但判决书印刷日期显示为“2021年4月29日”4月20日下午3时许,仍在看守所羁押的小华收到了宁远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随即获释对于重审判决,小华表示不能接受。

“法院仍然判决我有罪,只是免除了刑事处罚,这个结果我和家人不能接受”小华说,上诉是肯定的,不彻底为自己讨回清白,他没有心思再做其他事案件发生后,小华的学习受到很大影响,“只有大一上半学期是完整的,后面的学习时断时续,干扰很大。

”谈起复学计划,小华说,暂时还没有考虑,“目前还是先把上诉的事情处理好,这件事情没处理好,其他事情很难做好,也没办法向自己交待”采访结束时,小华提到了自己的疑惑:宁远县法院的判决书是2021年4月20日给他的,但印刷日期却是2021年4月29日。

小华认为,判决书这么严肃的司法文书,出现这样的问题非常不应该“不知道是失误还是别的原因,这个错误会不会影响我上诉?”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编辑I赵云峰 (如有爆料,请拨打华商报热线电话029-88880000)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华商连线】所有,今日头条已获得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家授权,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标签:
x 广告
x 广告

Copyright @  2015-2022 大众晚报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 豫ICP备20014643号-14   联系邮箱: 905 14 41 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