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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段利梅通讯员孟雨杨蕾)为全力做好春节期间全市县城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告知烟花爆竹禁放管控规定及法律责任,进一步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1月24日,市公安部门在全市禁放区域内开展了禁放宣传活动。
活动中,市公安局各县局、各分局通过在禁放区内的城市人口密集区、辖区内城中村、网吧、酒店等人员密集区域,张贴禁放通告、悬挂宣传条幅、利用LED屏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据统计,活动当天,全市共设立宣传咨询台40余个,出动宣传车辆28台次,悬挂宣传条幅200余条,接受群众咨询600余人次,张贴、发放通告等宣传资料2万余份,清理清查重点部位30余处,收缴鞭炮50余件、烟花3箱,禁燃禁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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